- 索 引 號:QZ07117-0101-2025-00103
- 備注/文號:南城管函〔2025〕374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9
陳向陽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將碼頭鎮環鎮路路燈運行納入市政管理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城市道路路燈工程建設是改善道路夜晚通行條件,確保群眾安全出行的有效措施。近年來,各級政府投入較大資金或發動社會資金建設道路路燈照明工程,目前我市市政道路以及區域內國道省道已基本完成路燈照明建設,多數鄉鎮也積極籌集資金建設過境縣道以及鎮道路燈照明工程,全市主要道路、鎮區道路及村主干道照明工程建設成效顯著,為市民安全行車及夜間活動創造較好的條件,有效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
為了更好地建設、管理和維護我市的道路公共照明設施,市政府制定出臺了《南安市城市路燈管理暫行規定》,規范全市公共照明建設、管理和維護行為。按照該文件規定,您提到的碼頭鎮環鎮路路燈不屬于我局管理范圍內,由碼頭鎮政府負責日常管理、維護,下一階段我單位將在職責范圍內積極配合該段路燈建設及管理工作。
感謝您對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的理解與支持,期望您能對城市公用事業規劃、建設及管理等方面多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分管領導:蘇潤源
經辦人員:黃志林
聯系電話:86382466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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