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復需要一定時間,為確保第一時間獲取所需信息,請申請人在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之前,先于本網站檢索所需信息,檢索不到的,再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請根據申請內容直接向相關部門提交,能夠準確、高效地獲得所需信息。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
3.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提供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及身份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當含有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能夠明確特定信息,與其他信息進行區分的特征描述,以便行政機關能及時、準確地做出答復。
4.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郵寄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在線提交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的照片或掃描件。
5.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將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請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根據《條例》規定,除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1.申請受理機構: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南安市樂峰鎮黨政辦。
咨詢電話:0595-86564101
傳真號碼:0595-86564201
電子郵箱:lfzdzb101@126.com
辦公地址:南安市樂峰鎮樂峰街1號
郵政編碼:362324
咨詢時間:周一到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申請的方式: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直接填寫并提交電子版《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或者通過互聯網發送《申請表》至本機關電子郵箱lfzdzb0101@126.com。《申請表》應填寫準確、完整。
(2)書面申請:申請人可從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打印《申請表》或向樂峰鎮人民政府領取《申請表》,準確、完整填寫后向受理機構送交。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
3.申請的處理:
(1)形式審查
本機關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將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并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①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③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④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⑤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做出更改、補充。
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4.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包括檢索費、復制費(含案卷材料復制費)、郵寄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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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類型
- 申請人
- 申請日期
- 辦理情況
- 辦結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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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公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