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由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而成的。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中國·南安”門戶網站(http://www.thehurtlockerawards.com)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地址:南安市柳新路1號市政府辦公室,郵編:362300,電話:0595-86383736,電子郵箱:naxxgk@163.com)。
一、總體情況
今年來,我辦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南安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要求,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扎實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工作總體情況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我辦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由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我辦工作實際,建立了由公開辦負責牽頭組織、保密審查、上網公布與更新,其他各科室分工配合的長效工作機制,為政府信息公開長期有效的開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融入日常工作,完善相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融入到了各項日常工作當中。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時,對是否公開和公開范圍提出初步意見,確保政府信息發布與發文同步審核,及時報送公開辦并由專人發布,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準確性和實用性。同時,按照新修訂《條例》和上級部門下發的關于政務公開的工作要求,及時調整完善我辦有關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如公眾依申請公開工作答復時間及時調整為20個工作日等,推動我辦政務公開工作向規范化程度發展。
暢通發布渠道,提高公開透明度。公開內容上,重點公開群眾關注度高的重大項目建設領域、社會公益事業領域、公共資源建設領域、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答復等方面內容,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提高公開透明度。公開形式上,根據“中國.南安”網站遷移要求,及時做好本辦機構概況、政策法規、預算決算、工作動態等信息發布,并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微信等各類媒體作用,及時報道正面信息。同時,按照每月5日和20日兩個時間節點,及時向市“兩館”送交300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方便群眾及時查閱,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政策解讀,認真回應社會關切。根據《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南政辦〔2018〕77號)要求,做好我辦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今年來共發布32份規范性文件,均在“中國.南安”網站發布政策解讀,方便群眾理解知曉相關政策。及時做好本辦政務公開相關培訓,我辦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讀懂、讀透條例相關要求,并聘請法律顧問開展《條例》解讀講座,提高我辦干部職工專業素養,強化公開理念,提高指導、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動公開情況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實時公開本辦政府信息。我辦共公開工作動態、部門預決算等各類信息300條,其中機構職能類15條,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類文件16條,規劃計劃類39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類31條,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類29條,征收或征用土地類111條,其他類59條。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持續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信息四步辦理程序,妥善處理公眾提出的各類申請,有效提高辦理依申請公開質量和水平。尤其是今年來新聘請法律顧問對我辦作出的依申請公開答復進行合法性審查,大大提高答復專業度和準確性。今年來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1件,辦結37件,結轉下年繼續辦理案件4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嚴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處理流程規定》、《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處理流程規定》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保存等工作,指派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文件管理,并及時主動送交“兩館”存檔。
(五)平臺建設情況
將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作為我辦政府信息公開第一渠道,及時、主動更新信息公開目錄。做好南安市政務公開實體專欄、大院內公開重點項目建設進度的LED顯示屏管理和維護,暢通政務公開平臺渠道。
(六)監督保障情況
根據《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2019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細化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規范本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各項要求,將落實政務公開納入本辦內部績效考核體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32 |
32 |
3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8 |
-4 |
24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3 |
263.34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1 |
0 |
0 |
0 |
0 |
0 |
4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3 |
|
|
|
|
|
3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總計 |
43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4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 |
0 |
0 |
0 |
1 |
3 |
0 |
0 |
0 |
3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今年來,雖然我辦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一定進展,但是我們應該認識到,市政府辦公室作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這對我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更多更高要求,我們要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強化工作責任機制,規范信息公開渠道,拓寬公開廣度和深度,形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合力,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落實,促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平穩有序健康發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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