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執業注冊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 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概述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 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
受理條件
1.獲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可以辦理。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辦理:(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疾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 (五)重新申請注冊,經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七)被查實曾使用偽造醫師資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醫師資格進行注冊的; (八)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享受待遇
獲得醫師執業證書才能從事相關醫療技術服務和活動。
申報材料
1、《醫師執業、變更執業、多機構備案申請審核表》1份
2、近6個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
3、醫師執業注冊承諾書1份
4、身份證
5、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聘用文件1份
屬于獲得醫師資格后二年內未注冊者、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或者《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注冊的,還需提交6個月以上的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申請地址
南安市江北大道1號市政務服務中心2樓B2區衛健局窗口
咨詢電話:0595-86387028
注意事項
現場辦理前,申請人應先通過“民科微服務”微信公眾號或國家衛生健康委醫師電子化注冊平臺進行個人電子化注冊賬戶激活,提交首次注冊申請,并經當地衛生院審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