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5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二)》《泉州市面向2025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福建省生源公費師范生、2025屆福建省內高校泉州生源公費師范生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精神,現(xiàn)就2025年南安市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及體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對象
1.2025年南安市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二)入圍資格復審及體檢人員。
2.泉州市面向公費師范生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南安崗位入圍資格復審及體檢人員。
(二)時間
2025年6月3日(上午8∶15—9∶30,報到時間:8:10):
(三)地點:南安市教育局13樓會議室。
(四)需提交的材料(按類別,詳見附件2)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報考人員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由南安市教育局向有關部門或登錄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平臺進行查詢確認。資格復審時,未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或證明的,或不符合招聘通告規(guī)定的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要求的,或網(wǎng)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錄聘資格的,由報考人員自負全責。
2.入圍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且未提交個人書面申請延期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并按規(guī)定進行遞補。
二、體檢
(一)時間:資格復審當天上午。
(二)地點:資格復審合格后通知。
(三)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項目和要求組織體檢。
(四)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直接向體檢醫(yī)院繳交(約360元)。
(五)有關說明
1.參加體檢人員采血前無須空腹(可少量進食),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發(fā)給體檢表,需自帶1寸近期免冠相片1張(背面先自行粘貼雙面膠,屆時粘貼到體檢表上)。
2.體檢結束后,參加體檢人員應將體檢表交給體檢醫(yī)院,由南安市教育局統(tǒng)一向體檢醫(yī)院領取體檢結果。參加體檢人員自行取得的任何體檢材料,均不作為其健康狀況的依據(jù);如發(fā)現(xiàn)體檢弄虛作假者,除取消本人錄聘資格外,三年內不準報名參加南安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
3.體檢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體檢后不必致電咨詢體檢結果,體檢結果為不合格的,南安市教育局將通知報考人員本人,通知電話:0595-86367817、86367819),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若因身體原因導致無法完成體檢項目或無法得出體檢結論的均視為體檢不合格。
4.因懷有身孕無法參加全部體檢項目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遞交《因孕延遲參加部分體檢項目申請書》,并提供有關懷孕的醫(yī)院證明或孕檢材料予以佐證,并在生育后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補檢,補檢結論不合格的將取消其錄聘資格,因補檢結論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5.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若未能按時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擬錄聘資格。
三、其他事項
(一)資格復審期間,只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書而未能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進行復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25年7月31日前將上述證書原件、復印件(A4紙,各一份)送交南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南安市區(qū)鄭成功塑像邊 新華大廈806室)復審。
(二)資格復審或體檢不合格的、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體檢資格的人員名單,以及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和體檢等有關事宜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thehurtlockerawards.com/zwgk/rsxx/zkzp/index.htm)網(wǎng)站上發(fā)布,請相關報考人員隨時關注、查詢并相互轉告。
(三)報考人員如需咨詢資格復審的相關問題,可向南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咨詢,咨詢電話:0595-86367819。
附件:1.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2.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
南安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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