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了在新形勢下規范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提高農村住宅建設水平,促進集約合理用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二、任務目標
加強和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保障農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
三、出臺依據
根據國家、省、泉州市及《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規范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規定的通知》(南政文〔2023〕19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農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南政辦〔2022〕3號)、《南安市農村在基地資格權和“一戶一宅”認定標準指導意見》(南委農辦〔2022〕9號)等規定。
四、主要內容
《向陽鄉規范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實施方案(試行)》內容包括5大部分,分別為宅基地資格權認定、審批要求、審批流程、批后監管、附件(10個)。涵蓋農村宅基地審批、建設管理等各個環節。主要內容如下:
(一)宅基地資格權認定
符合6種情形之一的人員享有宅基地資格權,如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戶籍在本村的,但用個人資產向集體經濟組織入股取得成員資格的成員除外,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人口自然繁衍生育、依法收養或依法負有撫養義務的后代,且戶籍在本村的人員等;有下列7種情形之一的人員即終止宅基地資格權,如自然死亡、正式被招錄為國家公務員等。
(二)審批要求
明確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遵循“先規劃、后建設”原則,用地選址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嚴格控制“宅基地規模”、“建設規模”、落實建筑質量風貌管控。
1.宅基地規模
宅基地面積是指住宅建筑物(構造物)垂直投影范圍內的占地面積,其中:
個人建房: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每戶宅基地面積限額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利用荒坡地、村內空閑地建房或者對原舊住宅進行翻建的,可以適當增加面積,但增加的面積每戶不得超過30平方米。
多戶合建多層單元式住宅(五戶及以下):每戶宅基地需符合個人建房宅基地面積控制要求,且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2.建設規模
村民建房按照“一戶一方案”的方式,嚴格實行帶設計方案審批,其中:
個人建房:層數原則不超過三層,風樓或斜屋面不計入層數且建筑面積不超過建筑一層面積的30%,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過15米。原則上使用省、市、縣發布的住宅建設通用圖集或立面圖集,不使用通用圖集的,需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或專業技術人員編制設計方案,經屬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確認后實施。
多戶合建多層單元式住宅(五戶及以下):層數原則不超過6層,風樓或斜屋面不計入層數且建筑面積不超過建筑一層面積的30%,建筑高度不得超過24米;每戶住宅建筑面積在250平方米以內。需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設計方案,經屬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確認后實施。
(三)審批流程
明確審批流程,村民建房按照村級審查、窗口收件 、實地核查、聯席審核 、建檔備案的流程開展審批。對每個環節進行明確要求。
(四)批后監管
農村建房批后監管實行階段嚴格執行“一告知四到場”制度,即執行“告知批后監管事項,建筑放樣到場、基槽驗線到場、施工節點到場、竣工驗收到場”批后監管要求;嚴格落實“兩違”監管三級防控機制。
(五)附件清單
為規范后續的審批工作,《向陽鄉規范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實施方案(試行)》共有10個附件。
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王欣欣;聯系電話:86522701。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