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15-0101-2025-00471
- 備注/文號:〔2025年〕第83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南安市2025年度第八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經省政府批準同意,本公告期限為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文件
1.批準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2.批準文號:閩政地泉〔2025〕108號
3.批準時間:2025年8月29日
二、批準征收土地的面積、坐落、四至范圍
征收眉山鄉大眉村集體土地面積0.3780公頃。其四至:詳見《南安市2025-85-1地塊勘測定界圖》。
三、批準征收土地用途
2025-85-1地塊批準用途為科教文衛用地。
四、實施征地行為的單位
2025-85-1地塊征地實施單位為南安市人民政府。
五、對土地征收行為不服的法定救濟方式和申請期限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對土地征收決定不服,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六、禁止事項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騰退土地及地上物、構筑物、建筑物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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