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3-0101-2025-00041
- 備注/文號:南工信〔2025〕107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0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鄉村振興服務中心(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各有關企業:
為更好地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根據《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修訂<泉州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實施方案>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25〕129號),現開展2024年度泉州市級技術改造資金補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項目列入2024年、2025年福建省或泉州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庫且建設地點在南安市轄區范圍內;
2.2024年項目建設期內購置的生產性設備購置額(不含增值稅)在100萬元(含)以上,且申報的設備需安裝到位并投入使用;
3.項目經備案(核準)機關審核,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取得備案或核準文件,且納入統計部門工業投資非新建類別統計。
4.項目實施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涉黑涉惡的。
二、補助標準
1.按2024年項目建設期內購置生產性設備投資額(不含增值稅)不超過7%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本專項資金實行總額控制,補助比例按照符合獎補條件的項目數及投資額在比例上限(7%)范圍內予以確定。
3.補助資金由2025年度泉州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列支。
三、申報材料(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1)封面(附件1)
(2)2024年度泉州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附件2);
(3)企業購置(融資租賃)生產性設備清單(附件3);
(4)企業購置設備的購貨合同復印件;
(5)2024年購置設備進項發票復印件;
(6)2024年海關進關單復印件(進口設備才需提供);
(7)2024年度稅款所屬期完稅證明(稅款所屬時期1-12月);
(8)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9)無失信被執行人員、無涉黑涉惡承諾書(附件4);
(10)項目真實性承諾書(附件5);
(11)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表。
四、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報時間為即日起到2025年9月30日截止,請在有效收件期間內及時報送,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對象應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完整書面上報材料(一式兩份,所有復印件材料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報送至市工信局技術科。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承諾如實申報并按要求提供真實準確的申報材料;項目實施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項目資金,自覺接受財政、工信等部門監督檢查。項目申報及實施過程中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取消申報單位項目申請資格,追回財政補助資金,并視情況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予受理該企業的各項資金申請。
(三)本政策與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項目、省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融資租賃貼息、省級重點技改項目設備補助、泉州市技術創新基金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白名單”貼息、南安市技術改造補助等政策不可重復享受。
(四)企業所申報設備必須為生產設備(含倉配一體化設備),研發檢測、環保設備、低值易耗品及輔助生產設施(供氣、供水、供電和運載車輛)不得提交申報,設備必須已正常投入使用。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黃其靈、戴思容 聯系電話:86379001。
電子郵箱:na86379001@163.com
地址: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號南安市政務服務中心440室。
附件:1.封面
2.2024年度泉州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3.企業購置(融資租賃)生產性設備清單
4.無失信被執行人員、無涉黑涉惡承諾書
5.項目真實性承諾書
南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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