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9-0101-2022-00087
- 備注/文號:南民救助〔2022〕23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7
各鄉鎮(街道)民政辦,雪峰開發區民政辦,有關單位:
根據市紀委監委關于鞏固提升“點題整治”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了《困難群眾“漏保”“漏救”點題整治鞏固提升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南安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困難群眾“漏保”“漏救”點題整治鞏固提升工作方案
根據《福建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困難群眾“漏保”“漏救”點題整治鞏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民救〔2022〕46號)、《中共泉州市紀委辦公室 泉州市監委辦公室關于“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通知》(泉紀辦〔2021〕22號)、泉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困難群眾“漏保”“漏救”點題整治鞏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民辦〔2022〕4號)精神和南安市紀委監委部署要求,各鄉鎮(街道)要繼續深入開展整治困難群眾“漏保”“漏救”問題整治鞏固提升活動,加強低保、特困、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在2021年點題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確定以下整治內容:主動摸排不到位、動態監測機制不完善、數據共享比對不健全、服務類社會救助供給不足等問題;部分基層經辦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服務意識不強、政策落實不精準、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
通過實施鞏固提升工作方案,實現以下整治目標:全市社會救助保障對象總量穩步提升;全市低保平均標準、特困供養平均標準同比增長5%以上;全市各鄉鎮(街道)按要求全面開展低保邊緣人口認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好所有鄉鎮(街道)、村(社區)經辦人員全員培訓,提升其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具體措施
(一)強化主動摸排發現。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把主動發現困難群眾和保障其基本生活作為村(社區)黨組織和其他組織的重要工作內容,作為村(社區)干部和掛包干部的重要責任。組織動員基層干部、村級組織、社會救助協理員、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社會工作者等,通過定期上門、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加大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群體每月摸排和巡訪探訪力度,特別要關注疫情防控期間外來務工人員和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監護缺失、生活困難兒童的基本生活狀況,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兒童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各鄉鎮(街道)民政辦、雪峰開發區民政辦。以下均需各鄉鎮(街道)民政辦、雪峰開發區民政辦落實,不再列出〕
(二)加強數據比對共享。健全常態化、跨部門的數據共享和比對篩查機制,在省民政廳、泉州市民政局下發的2021年度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4萬元以上對象、2021年以來新增的重度殘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級殘疾)對象、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易致貧人口及其他疑似困難群眾等數據的基礎上,加強相關部門數據比對共享,及時梳理下發疑似困難群眾數據,并督促摸排核實,有效落實兜底保障政策。結合上級下發的服刑在押、強制戒毒等人員未成年子女信息,及時做好信息核實和納保工作。探索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機制,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兒童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三)提高救助保障標準。落實低保標準動態聯動機制,全市城鄉低保標準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42%~48%確定,落實做好泉州市2022年新出臺的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調整,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按當地低保標準的130%確定,照料護理標準分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檔,分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25%、50%確定,對機構集中供養的,救助供養標準統一提高到分散供養的15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四)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積極爭取資金,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改革創新,逐步形成“資金+物資+服務”救助模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助、志愿服務等方式開展幫扶服務活動。發揮村(社區)作用,推行近鄰助幼、助教、助醫、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務,培育鄰里鄉親互幫互助的良好氛圍。依托鄉鎮(街道)社工站、城鄉社區社工室,實施社會救助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兒童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五)抓好社會救助業務培訓。督促各地落實好新修訂的《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福建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等,對現行的政策規定進行梳理歸集,加大普及宣傳,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核確認流程,做到既精準認定,又方便困難群眾申請。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級分期抓好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經辦人員全員培訓。市級層面分若干片區做好宣講進村(社區)示范,各鄉鎮(街道)持續推進“社會救助政策宣講進村(社區)”活動全覆蓋,提高政策知曉度。〔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兒童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六)提升便民服務實效。貫徹落實省民政廳、泉州市民政局《關于實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動方案》,持續改進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暢通社會救助熱線,及時有效處置求助事項,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全面推行“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進一步提升救助時效,簡化優化審核確認程序,將低保、特困人員和臨時救助3000元以下的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三、進度安排
(一)部署實施階段(5-6月)。按照市紀委監委統一部署,市民政局印發《困難群眾“漏保”“漏救”點題整治鞏固提升方案》,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參照明確責任分工和做好任務分解。按照省民政廳、泉州市民政局部署要求,及時下發摸排對象清單,督促指導各地全面開展摸排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予以保障。統籌做好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調整工作,進一步提高群眾獲得感。持續開展低保邊緣人口認定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依照省民政廳、泉州市民政局舉辦的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示范培訓班,全市鄉鎮(街道)相應開展培訓。
(二)推動落實階段(7-8月)。深化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宣講進村(社區)”活動,市級層面分若干片區做好宣講進村(社區)示范,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宣講全覆蓋,提升政策知曉度。收集疑難問題研判處置經驗案例,并及時匯總報送泉州市民政局。深化困難群眾摸排保障,有效落實社會救助便民服務措施,推動精準救助、高效救助、智慧救助、溫暖救助取得新成效。
(三)鞏固提升階段(9月)。市民政局會同駐局紀檢監察組,聯合開展調研督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地方進行約談、通報、掛牌督辦,并將點題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
(四)總結評價階段(10月)。鄉鎮(街道)對鞏固提升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10月8日前向市民政局報送書面總結報告。各地要對鞏固提升工作有關材料進行整理歸集,為省民政廳、泉州市民政局后續組織開展的整治成果驗收及群眾滿意度測評做好準備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精心謀劃部署,細化分解任務,倒排工作進度,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強化責任擔當。通過整治,進一步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能力和服務水平,讓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加大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要及時分析研判“點題整治”情況,對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地方進行通報、約談,督促限時整改。對整治“漏保”“漏救”問題工作推進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徹底和不擔當、不作為的,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責問責。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對困難群眾做到“一次摸排、綜合幫扶”。要充分發揮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密切與同級鄉村振興、醫保、殘聯等部門的溝通聯系,確保整治工作協同配合、整體推進、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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