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36-0101-2025-00205
- 備注/文號:南農〔2025〕201號
- 發(fā)布機構:南安市農業(yè)農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6
根據(jù)《農業(yè)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條例》《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21〕1號)和《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農業(yè)農村廳關于加強上道路行駛拖拉機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22〕147號)等規(guī)定,南安市扎實推進多功能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截至2025年6月7日,南安市在冊管理的多功能拖拉機均已達到報廢年限,強制報廢,全部完成注銷(清零),按相關規(guī)定公告牌證作廢。
自2025年6月7日即日起,凡懸掛“福建C2****”(黃牌)、“閩05-20001至25556”(綠牌)、“閩05-2001學至2099學”(綠牌)和“閩05-D0001至D0037”(綠牌)號牌的車輛(行駛證登記為“大中型拖拉機”“小型方向盤式拖拉機”)均為無效牌證車輛,禁止使用,一律不得上路行駛,否則一切后果由拖拉機所有人和駕駛人承擔。
南安市農業(yè)農村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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