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16-0101-2025-00050
- 備注/文號:南建建〔2025〕14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3
各建筑業企業,各在建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局屬有關單位:
2025年6月9日22時30分,南安市水頭鎮濱海大道下店村附近燃氣管道因電力工程施工導致破裂閃爆,造成一棟民房坍塌及隔壁民房一層店面局部過火,造成2人死亡、5人受傷。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防范涉燃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中燃氣管道損壞、泄漏等安全風險,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全面摸排,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各單位要立即對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涉燃氣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清單(詳見附件1),并實施動態管理。對摸排出的涉燃氣房屋市政工程項目,要逐一核實確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簽訂、第三方施工動土聯審確認機制執行、燃氣管道保護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教育等情況。對未落實相關燃氣管道保護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對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的,要堅決停工整改。
二、明確職責,壓實各方責任
各相關參建單位要嚴格落實《福建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管理辦法》(閩建〔2024〕7號)和《關于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切實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的通知》(泉建建〔2023〕108號)、《關于建立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第三方施工動土聯審確認機制的通知》(泉建建〔2025〕20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
(一)建設單位。項目開工前,要會同施工單位與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共同制定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施工實施階段,要牽頭組織實施燃氣管道保護方案,加強日常檢查;接到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報告或者管道燃氣經營企業通知,現場施工存在影響燃氣管道運行安全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二)施工單位。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動土前,要會同監理單位、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執行三方聯審確認機制,在確認項目已按燃氣管道安全保護方案落實各項保護措施且認真組織施工前燃氣管道保護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教育,具備施工動土作業條件后,方可施工;施工實施階段,要確保機械施工作業有專人指揮,禁止違規作業,一旦發現地下燃氣管道實際情況與資料不符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及時通知建設單位和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待與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現場交底確認,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監理單位。在施工前,要認真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管道保護專項方案中涉及地下燃氣管道保護的技術措施;對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的工程開挖活動,要委派監理人員進行旁站監理,發現存在危及地下燃氣管線安全隱患時,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責令施工單位停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時向建設單位、屬地住建部門報告。
三、舉一反三,開展隱患排查
我局將結合“四不兩直”“雙隨機”檢查等方式,開展1輪涉燃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檢查,依職責查處施工現場未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安全管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管理責任、監理單位未履行監理職責等違法行為,嚴格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責任,堅決防范和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設施事故發生。
請各有關單位每季度的首月5日前將涉燃氣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清單及相關材料報送至市住建局(najgk@163.com)。
附件:涉燃氣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清單
南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13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