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16-0101-2025-00079
- 備注/文號:南建函〔2025〕301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4
南安市城鄉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關于南安市省道215(豐州至詩山)周邊道路災后整治修復提升工程設計變更的申請報告》收悉,根據《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規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號),我局于2025年9月3日在項目部會議室主持召開了工程設計變更聯合辦公會,參加會議的有市發改局、財政局、城管局、南安市城鄉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廈門市市政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廈門協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等單位的相關人員。會議聽取了建設單位關于設計變更情況的匯報,各單位參會人員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對變更的項目進行討論,從工程質量標準、工程優化、交通安全等方面分析考慮,認為以上工程變更是必要的、合理的。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初步預算,南安市省道215(豐州至詩山)周邊道路災后整治修復提升工程一標段工程:第1項~第2項按降點系數降點后累計減少造價59.73萬元,根據《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規定》,因工程優化產生工程變更且變更費用減少的,由項目業主牽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共同按上級相關規定直接確認,并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3項~第7項按中標降點系數降點后累計增加造價104.3萬元,增加造價為中標價的3.07%。南安市省道215(豐州至詩山)周邊道路災后整治修復提升工程二標段工程:按中標降點系數降點后累計增加造價158.48萬元,增加造價為中標價的5.70%。
南安市省道215(豐州至詩山)周邊道路災后整治修復提升工程需累計增加造價262.78萬元(具體增加工程造價最終以財政審核為準,同時應按中標價下浮率進行下浮)。會議擬同意南安市省道215(豐州至詩山)周邊道路災后整治修復提升工程設計變更內容,請建設單位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規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號)文件要求報批。
南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9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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