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910-0101-2025-00012
- 備注/文號:南金政〔2025〕51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金淘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3
各小學、村委會、鎮直(市屬)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維護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確保我鎮小學招生工作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小學管理規程》《南安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5〕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就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招生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就近免試入學;并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顧條件及居住在我鎮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兒童入學。
二、招生對象
本鎮戶籍或居住在本鎮且符合招生政策條件的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計劃
詳見附件1。
四、鎮區片小學招生(金淘村、南豐村、中心村、蓋溪村、文山村、朵橋村、時潮村等7個村)
(一)中心小學
1.第一批次招生
(1)符合招生對象基本條件:具有金淘村、中心村、文山村、蓋溪村戶籍,符合招生條件要求的適齡兒童(戶口為2025年3月1日前遷入,不包括3月1日)。
(2)政策性照顧對象。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生活的港澳臺僑籍適齡兒童;鎮直(市屬)機關干部職工直系子女及教師直系子女。
2.第二批次招生
(1)第1類招生對象:戶籍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父母一方在鎮區內購房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實際住所指交房、裝修好并配備生活設施且實際入住、有正常的水電消費清單,接受入戶調查屬實)
(2)第2類招生對象:戶籍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父母在鎮區片區內開店、辦廠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營業執照等辦理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前,不包括3月1日)。
第二批次招生對象若學位不夠,服從調劑到斗南小學就讀。
(二)斗南小學
1.第一批次招生
(1)第1類招生對象:具有南豐村戶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適齡兒童(戶口為2025年3月1日前遷入,不包括3月1日)。
(2)第2類招生對象:部分鎮直(含市屬)干部職工直系子女及教師直系子女。
2.第二批次招生
(1)第1類招生對象:原淘星小學(撤并前)招生服務區內金淘村戶口(含金淘村1組)的適齡兒童。
(2)第2類招生對象:中心小學學位不足調劑對象。
(三)筑巖小學、時潮小學
1.第1類招生對象:具有朵橋村或者時潮村戶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適齡兒童。
2.第2類招生對象: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招收戶籍在鎮區片區并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適齡兒童。
3.第3類招生對象:戶籍不在朵橋村或者時潮村但實際居住在朵橋村或者時潮村,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監護的適齡兒童。
4.第4類招生對象:父母一方在鎮區片內經商務工的非本市戶籍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兒童。
5.第5類招生對象:招收戶籍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在學校周邊居住的適齡兒童。
五、上都片區小學招生(占石村、深垵村、深輝村、水閣村、石林村、蓮坑村、杏山村、東溪村、東門村等9個村)
(一)近思小學、東溪小學、深輝小學
1.第1類招生對象:具有東門村、東溪村、深輝村戶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適齡兒童。
2.第2類招生對象: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招收戶籍在上都片區并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適齡兒童。
3.第3類招生對象:戶籍不在上都片區但實際居住在上都片區,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監護的適齡兒童。
4.第4類招生對象:戶籍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父母在金淘鎮上都片區開店、辦廠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
5.第5類招生對象:父母一方在金淘鎮上都片區內務工的非本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兒童。
6.第6類招生對象:招收戶籍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在學校周邊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
(二)啟亨小學、甄陶小學、會心小學、新興小學、杏山小學、道南小學
具有學校所在村戶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適齡兒童。
六、下都片區小學招生(玉園村、毓南村、亭川村、晨光村、錢山村、藝林村等6個村)
(一)毓南小學
1.第1類招生對象:具有毓南村、亭川村、玉園村、晨光村戶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適齡兒童。
2.第2類招生對象: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招收戶籍在下都片區并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適齡兒童。
3.第3類招生對象:戶籍不在下都片區但實際居住在下都片區,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監護的適齡兒童。
4.第4類招生對象:戶籍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在金淘第一幼兒園就讀,有學籍卡的適齡兒童。
5、第5類招生對象:戶籍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父母在金淘鎮下都片區開店、辦廠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
6.第6類招生對象:父母一方在金淘鎮下都片區內務工的非本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兒童。
7.第7類招生對象:招收戶籍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在學校周邊居住的適齡兒童。
(二)國專四校、晨光小學、藝林小學、錢山小學
具有學校所在村戶籍,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適齡兒童。
七、招生辦法
(一)各小學招收本服務區域的適齡兒童,由家長或監護人持戶口簿、身份證、幼兒園學籍卡等證件按規定時間直接到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注冊時家長或監護人應攜帶暫住證或居住證、務工證(即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證件)、幼兒園學籍卡等佐證材料,于規定的報名時間到區域內學校報名,經學校審核確認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三)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生活的港澳臺和僑籍的適齡兒童要求在本鎮就讀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適齡兒童與家長(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當地派出所簽發的監護人與適齡兒童在本地居住證明等材料到所在服務區域學校報名,經學校審核確認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收服務區外居住在鎮區的適齡兒童,必須符合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確實在鎮區(適齡兒童家長監護人要提供實際住所房產證明、街道門牌號、小區名稱樓幢號等)。
(五)中心小學、斗南小學招收服務區域外適齡兒童,需填寫《南安市中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報送鎮教育辦。
八、招生時間
(一)第一批次報名時間:7月25日-7月27日
(二)第二批次報名時間:7月28日-7月30日
九、其他
(一)要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確保招生計劃的完成,特別要做好學生寄膳、寄宿等服務工作,為邊遠地區的學生和留守兒童的學習提供保障。
(二)做實做細招生工作,確保全鎮小學新生入學率達100%。
(三)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重點關注殘疾兒童少年、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入學情況,做好疑似失學輟學適齡兒童情況排查和勸復學工作,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入學“一個不少”。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金淘中心學區統一收集,報送金淘鎮人民政府批準。
(四)加強招生工作屬地管理。各小學要科學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細化招生辦法,合理確定各小學招生規模,特別要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和大校額的招生計劃,小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照不超45人/班標準班額招生,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鼓勵在小學一年級推行“長幼隨學”服務舉措。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鄉鎮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攻擊緊張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同時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確保小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
(五)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的要給予明確答復和耐心解釋說明,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切實維護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由紀檢監察部門予以查處,對利用招生欺詐斂財的違法人員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懲處。
(六)嚴格遵守招生紀律。鄉鎮、公安、人社、不動產登記、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及村、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審核有關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相關村要指定專人配合學校入戶調查轄區內適齡兒童是否符合“兩一致”。同時,學校要到公安、不動產登記部門核對招生對象相關信息,公安、不動產登記部門應對學校核查工作給予支持配合)。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由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予以嚴肅查處,對利用招生欺詐斂財的違法人員移交司法部門依法懲處。招生電腦派位時,應邀請紀檢監察機關、有關領導和校長代表、家長代表及新聞媒體參加,實行公開派位,以保證派位的公正、合理。各校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備查材料檔案,做到一生一檔,審核人員與校長必須在新生備查材料復印件上簽名。
附件:1.金淘鎮2025年秋季小學新生招生計劃
2.南安市2025年秋季小學政策性照顧對象招生辦法
3.《南安市中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
南安市金淘鎮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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