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921-0101-2025-00011
- 備注/文號:南康政〔2025〕41號
- 發布機構:康美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9
各村委會,各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泉州市、南安市初中招生政策,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鎮初中招生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促進學校均衡發展,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根據《南安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5〕2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就做好2025年康美鎮普通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我鎮三所公辦中學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組織具有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就近免試入學;統籌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顧對象子女及居住在我鎮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入初中學校就讀。
二、招生范圍
1.玲蘇中學招收康美村部分角落、梅星村、梅魁村、集星村、梅元村、雪峰開發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康美中學招收康美村部分角落、青山村、團結村、東旭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3.福玲中學招收園內村、赤嶺村、福鐵村、蘭田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4.其他外來工隨遷子女按暫住證、居住地就近入學。
5.部分由外省、市(區、縣)回我鎮戶籍所在地小學或中心小學報名的學生,各小學應及時列入片區的招生計劃并報送康美中心小學,以便統一安排招生入學。
三、招生辦法
1.康美村戶籍畢業生由中心小學根據實際居住地址,填報有關信息,鎮招生領導小組嚴格把關核實,按照片區劃分慣例,畢業生分送所在轄區玲蘇、康美兩所中學招生錄取。
2.外來工隨遷子女申請在我鎮中學就讀的,康美中心小學根據其暫住證居住地,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到就近中學就讀。
3.各小學畢業生需填寫《南安市2025年初中新生入學報名登記表》,連同有關學籍證明于6月28日前送交中心小學。
4.7月中旬由康美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召集三所中學及中心小學,進行初中新生錄取工作。
四、工作要求與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完善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有序推進。要切實做好新聞宣傳引導,特別是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取得家長理解和支持。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方式,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部分由外省、市(區、縣)回我市戶籍所在地小學或中心小學報名的學生,應及時安排入學。招生結束后,應匯總各中學《2025年初一新生錄取花名冊》一式三份,市教育局、鎮政府、中學各一份。各校的初中招生錄取結果都要上傳至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作為學生學籍接續的依據。
2.落實控輟保學。要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堅持和完善聯控聯保工作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適齡兒童臺賬(含隨遷子女)、疑似失學輟學學生臺賬、失學輟學學生臺賬等“三本臺賬”,嚴防學生“名在人不在”脫離學校教育與管理,導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要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隨遷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作為重點排查和監測對象。要密切跟蹤“小升初”小學畢業生去向,特別是隨遷外出學生的升學去向和真實就讀情況,開展“小升初”學籍接續學生專項排查,密切關注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控輟保學臺賬中疑似輟學和輟學學生信息并加強勸返復學工作。要組織認真比對轄區內各小學的畢業生花名冊和各初中學校的初一新生花名冊,發現未被轄區內初中學校錄取、未到校實際注冊就讀、學籍未及時轉接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做好跟蹤臺賬,發現疑似輟學的要做好勸返工作并按規定及時書面報告鎮政府,確保小學畢業生100%升入初中。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南安市教育局批準。對無正當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勸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懾。
3.保障不同群體入學。依法保障外來康美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殘疾兒童少年、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堅持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材料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嚴格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優化細化入學程序和服務措施。
4.推進優質均衡發展。按照優質均衡發展要求,統籌轄區學校資源,根據辦學條件合理確定各校招生人數。要確保轄區內的小學畢業生能全部、按時升入初中學習,初中每個班級控制在50人以內,確保初中起始年級不出現56人及以上大班額,51—55人班額比例按規定控制在10%或15%以內并逐年下降,要根據創建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規劃做好起始年級班生額控制。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號)要求,扎實推進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統一編班軟件供全市初中學校統一使用,全市所有公、民辦初中學校按照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現場均衡編班,所有初中學校應公開編班方案、公開編班過程、公開編班結果,確保編班工作規范運行。已編好班級的學生名單三年內不中途變動,特殊情況下確需調整班級的,學校須報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進行。
5.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學校要強化課堂主陣地作用,切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要強化課程意識,優化教學方式,堅持教學相長,注重啟發式、互動式、探究式教學和跨學科主題教學,教師課前要指導學生做好預習,課上要講清楚重點難點、知識體系,要精準分析學情,重視差異化教學和個別化輔導,鼓勵支持初中學校以行政班為基礎,開展基礎性課程(主要在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中選擇進行)分層走班教學改革和試點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等實踐。為穩妥推進拔尖創新人才早期培養,我市探索搭建聯合培養平臺、引入優質高校資源、體系化教育教學改革等,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探索構建有利于拔尖創新人才和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學生成長成才的體制機制,著力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
6.堅持陽光招生。要堅持陽光招生,完善招生公開制度,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的門戶網站和當地主流媒體,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政策和具體辦法,并暢通政策咨詢渠道;學校應通過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公布招生信息,主動接受監督。各校可向村委會、學生及其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參與“教育發展共同體”辦學的共建共享資源等。
7.嚴肅招生紀律。要嚴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規范招生行為。要加強學籍管理和監控,嚴格按規定做好學籍錄入、接轉、接續等工作,規范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嚴格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不得招收借(寄)讀生,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學生建立或接續學籍檔案,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
8.健全學位預警。要健全初中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要建立健全轄區內初中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規范招生入學信息發布,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對學位供給緊張的區域,要盡早提前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成立應急工作小組,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加強風險評估和處置應對,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9.從嚴監督問責。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監督,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信訪投訴,嚴肅查處頂風違法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招生規范治理和違規招生防控能力,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要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控輟保學工作和學籍管理情況的專項督查。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同時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監管和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地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康美鎮2025年秋季中學新生招生指導計劃
康美鎮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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