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 > 市政府文件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 索 引 號:QZ07101-1300-2025-00123
- 備注/文號:南政文〔2025〕141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9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省政府第138號令)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南安市溪美街道五柱巷片區更新改造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屬物實施征收,征收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有關事項如下:
一、征收范圍
東至南安市人民政府、南至新華街、西至南安市氣象局和南安一中、北至新美路。涉及溪美街道長興社區、溪美社區、白沙崎社區。具體以附件1《南安市溪美街道五柱巷片區更新改造項目征收紅線圖》為準。
二、房屋征收部門
房屋征收部門為南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委托南安市溪美街道辦事處作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征收范圍內房屋征收與補償具體工作。
四、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詳見附件2《南安市溪美街道五柱巷片區更新改造項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
五、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自2025年4月20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止。
六、行政復議、訴訟權利
被征收人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在本決定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本決定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特此決定。
附件:1.南安市溪美街道五柱巷片區更新改造項目征收紅線圖
2.南安市溪美街道五柱巷片區更新改造項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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