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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7101-0200-2024-00516
- 備注/文號:南政辦規〔2024〕15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0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雪峰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南安市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南安市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培育壯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有力支撐,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認定獎勵力度。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在省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每家5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并組織上門掛牌。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給予每家1萬元的獎勵,不斷培育壯大專精特新企業后備庫。(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二、助力新質產能釋放。針對各級專精特新企業購買生產性設備的,項目經統計系統入庫,實際購置款(不含稅)在300萬元及以上的,按實際購置款5%比例給予補助,最高補助不超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三、提升企業管理水平。支持各級專精特新企業聘請國內外知名管理咨詢機構開展企業管理診斷或管理培訓的,診斷或培訓費用超10萬元以上的,按照診斷或培訓費用的1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四、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加大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項貸政策宣傳力度,支持企業享受當年新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年化1%的貼息補助,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20萬元,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工信局)
五、加強資源要素保障。開辟行政審批服務綠色通道,優先做好專精特新企業資源要素保障服務。(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工信局、資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國網南安市供電公司)
本措施與我市原有政策規定有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給予享受。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實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商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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