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7101-0100-2024-00630
- 備注/文號:南政辦〔2024〕60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4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雪峰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鄉鎮(街道)權責清單范本〉的通知》(閩委編辦〔2020〕203號)和《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泉委辦發〔2024〕9號)精神,經研究同意,現對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權責清單予以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責任主體。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嚴格按照權責清單履職盡責,健全崗位責任制,落實責任主體。進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清單管理制度體系,及時在便民服務中心、網上辦事大廳和相關門戶網站進行調整,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業務指導。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要按照有關工作要求,抓好鄉鎮(街道)相關事項進駐中心的規范辦理,并指導鄉鎮(街道)編制簡明易懂的事項運行流程、服務指南,明確責任人員,暢通公眾互動渠道,方便社會公眾和服務對象查詢、使用和監督;市司法局要指導做好有關委托下放程序的辦理,確保各項工作依法依規。
三、強化監督管理。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實行動態管理,遇法律法規立改廢釋、鄉鎮(街道)職能變化或審批服務改革要求等情況,及時按照規定和程序對清單進行調整更新,并向社會公布,確保鄉鎮(街道)權責清單的嚴肅性、權威性和時效性。
附件:各鄉鎮(街道)權責清單
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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